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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儿童日,泰州未检“未”你而来!

来源: 编辑:曹佳蓉 2023-11-20 20:13:00 查看数:0

以检之名,护“未”成长。泰州市检察机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着眼四大检察,做优全面保护,倾情打造“凤城护未”未检专业品牌,并指导6个基层院成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子品牌,共同护佑一方花朵幸福成长。

泰州未检:“凤城护未”

泰州素有“凤城”的美称,泰州检察机关研究确立了“凤城护未”工作品牌。突出“星链”思维,聚合力量,汇集各基层院未检工作亮点,培树泰州未检整体形象,增强品牌的示范、带动和引领效应。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以及痛点,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机制,积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探索创新具有泰州特色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一站式”保护平台等,在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典型案事例】

围绕“凤城护未”这一品牌制作系列普法宣传作品,包括手语法治课、法治副校长规范课程、线上+线下漫画普法、密封型调查问卷、普法剧本杀等。其中普法剧本杀系全国首个实体未成年人普法剧本杀,旨在通过剧本杀这一未成年人喜爱的游戏寓教于乐,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同时通过正向引导规范剧本杀这一新兴业态的经营管理。已在清风苑、江苏政法、我的泰州多个直播平台同时进行开箱测评直播,获得6万余人在线观看,获得测评人员和观众好评。

靖江未检:“佳佳护苗”

未成年人如青青幼苗,未检人以检之名、与民携手,小家连大家,同心共护苗。始终致力于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者”,助力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正途;做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引领者”,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式普法模式全覆盖;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呼吁者”,以“四大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典型案事例】

靖江市院在办理李某某等6人拐卖儿童案时,准确把握出卖亲生子女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整体从严惩处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分层分级处理。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落实临时安置和救助,积极帮助婴儿回归家庭,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行为相对被动的婴儿生母,考虑其案发后抚养意愿强烈、亲情尚可维护等因素,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质性调查评估后实施附条件不撤销监护权,通过设定考验期、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悔改,帮助失职母亲提升监护能力。坚持诉源治理,用好检察建议组合拳,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层层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加强综合治理保护。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库。

泰兴未检:“守星”

未成年人是祖国花朵,是明日之星,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是未检人的职责。泰兴市检察院积极打造“守星”工程,亦是在做“守心”的工作,旨在法治的清朗天空下,让每一名未成年人如星辰般熠熠生辉。

【典型案事例】

结合办理的一起支持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联合泰兴市九家单位出台文件,在全市形成关爱帮扶“事实孤儿”合力,推动泰州、省级层面精准救助,助推民政部、最高检、财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爱保护事实孤儿的实施意见,使得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被纳入国家制度保障,相关工作被写进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办理的案例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律监督优秀案例。

兴化未检:

“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

兴化市检察院深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帮教、权益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模式,建立“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建成兴化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对临界未成年人、被害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儿童进行全方位司法保护。

【典型案事例】

准确办理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多名在校生性侵幼女案件,对该案11名被告人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该案由学校教师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报警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加强对涉案不雅视频管控,防止引发次生舆情,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追捕2人。办案过程中对被害人综合保护,推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迅速为被害人落实转学事宜,并为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就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向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学校及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安全保障。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库。

海陵未检:“海未来”

“海”字代表着海陵区检察院,也寓意大海,大海常有波涛汹涌之时,象征着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会经历各种风浪,但也象征着海陵未检人博大的胸怀与爱心;“未来”寓意着海陵未检人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进,体现海陵未检用责任与温情为祖国朝阳护航。

【典型案事例】

办理的一起监护侵害案件中,以关爱保护被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其长期发展等为视角,牵头七部门制定了《关于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的办法》,规定遭受近亲属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将来升学、就业、入伍等涉及政审的环节,将不受其近亲属该违法犯罪记录影响。该做法被评为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海陵区改革创新奖、泰州市政法工作创新奖,并被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关注,彰显“海未来”品牌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

高港未检:

“汤姐姐法治课堂”

高港区检察院于2015年9月组建了“汤姐姐法治课堂”,将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资源与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主题相融合,成立以来已巡回宣讲近百场次,听众逾50000人次,实现了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和乡镇(街道)的法治宣讲全覆盖。该品牌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典型事例”和泰州市政法创新工作一等奖。

【典型案事例】

在办理周某甲、周某乙等人盗窃案过程中,通过自行社会调查发现家庭监护不当是本案两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督促监护令” +“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监督、引导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怠于履职”的“熊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明确告知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对监护能力不足的监护人,借力社会组织,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本案两名未成年人改善家庭监护环境,生活步入正轨。该案在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相关工作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姜堰未检:“堰阳天”

在法治的护佑之下,在姜堰检察的守护之下,广大少年儿童都会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朝气蓬勃、健康幸福、茁壮成长。姜堰区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以爱心推善举,以品牌铸精品,助力“六大保护”整体落实,筑起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堤”,播洒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金种子”。

【典型案事例】

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督促履职案,就非婚生子女因生母拒不配合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的问题,姜堰区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综合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解决办证落户问题。一是深入调查核实,厘清问题症结。第一时间走访姜堰区卫健委,查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主体。二是依据客观证据,确认亲子关系。认真审查司法鉴定意见,查明鉴定资质,确认父女关系;调取病历资料,认定母女关系。三是联合化解矛盾,成功办证落户。联合区妇联多次组织调解,加强释法说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最终促成和解,顺利办理了户籍登记。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编辑:曹佳蓉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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