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案例
【基本案情】
某吊装传动设备厂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某应向某吊装传动设备厂支付货款8952元。张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高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本案执行标的并不大,但法院在查询时发现张某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及房产,且张某一直不出面,恶意躲避执行。执行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且在农贸市场的大屏上滚动播放其失信信息,曝光惩戒其失信行为。被执行人张某为本地人,亲朋好友均在本地,农贸市场人来人往,影响颇大,张某知晓后深感丢人,迫于压力,主动前往高港法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标的并不大,且张某恶意躲避执行,符合纳失条件,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予以公开曝光,张某也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在此也警示各位被执行人要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还会公开曝光,届时即使主动履行了义务,但其产生的影响也并不能就立即消除。
编辑:汤晨洁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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