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梁徐街道:巡回法庭到社区 赡养纠纷巧化解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保障受援人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日前,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梁徐司法所组织辖区16个社区调委会主任、街道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部分网格员观摩旁听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协助区法院张甸法庭成功调解该案件。姜堰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参与案件旁听。
据了解,案件原告老人年近九旬,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每月除领取高龄补贴和基础养老保险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子女们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老人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要求诉至法院。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以及农村赡养纠纷多发的情况,张甸法庭与梁徐司法所沟通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放在该街道属地社区居委会。
庭审现场,老人的部分子女建议将原告送至福利院,兄弟姐妹共同承担福利院费用,部分子女则认为应该由几人轮流将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看……四子女均表示应该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只是对赡养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辩诉意见,并从公民赡养义务、家庭和谐关系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本着遵从老人的意愿,让其安享晚年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就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对被告人进行感化,双方就老人的赡养、医药费及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分担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此次将庭审开到社区居委会,既是满足群众对服务型司法的需求,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通讯员:冒文彬
编辑:程娜
责编:康希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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