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巧制“村规民约”,弘扬孝道美德
“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应当对父母进行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近日,《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赡养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张甸法庭副庭长符爱梅获聘该村法治村主任。
2022年6月,张甸镇花彭村发生一场赡养矛盾纠纷案,姜堰区人民法院张甸法庭就该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花彭村邀请张甸人民法庭指导制订赡养村规民约,以村民自治规则和法治的力量,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正能量。
张甸人民法庭通过调查走访、意见征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代表、乡贤、法律明白人及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 制定了花彭村赡养村规民约草案。7月27日,该草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
民生有温度,幸福有厚度。下一步,花彭村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自治活力助力基层治理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李振华
编辑:樊锦华
责编:康希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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