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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张甸镇:“三所一庭”多元解纷机制纾民忧

来源: 编辑:莫若亚 2022-11-28 17:04:39 查看数:0

“困扰我几个月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感谢政府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高某某紧紧抓着调解员的手感激地说道。这起在张甸镇葛徐村发生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成为张甸“三所一庭”多元解纷机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成功实践案例。

该矛盾系高某某与乔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致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产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乔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某无责任。高某某自行垫付医药费约1.7万元,治疗结束后,将乔某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承办法官符爱梅依法进行庭审后,考虑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和原告愿意将所有损失项目标准变更为按照最低标准的主张,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下,该案件被委托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11月17日下午,张甸法庭符爱梅审判团队、张甸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葛徐村村干部一行人至乔某某家中进行了合力沟通,符法官以案释法,调解员耐心劝说,村干部为其分析利弊,乔某某从刚开始的抗拒到后期松动,再到确定调解方案,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由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三所一庭”多元解纷机制进行了成功调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并将“关爱民生”落实到了实处。

下一步,张甸镇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的政法资源优势,将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公调”解纷、“诉前”止争,切实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通讯员:蔡伟

编辑:康希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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