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梁三元、刘霞、孙辙、丁海涛、高卫东、戚才俊、仇海华、徐春社、刘荣华、刘洪、刘剑波、丁和扣、孙靓靓、毛戴军、杨罗玉、汪平安、吴明华、石磊、朱平平、蔡晖等二十名代表的补选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书华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书华同志辞去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1月15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孙辙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军同志辞去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军同志辞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孙辙同志代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孙辙同志代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先锋泰州
编辑:高雅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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