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时间定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作准备。
来源:先锋泰州
编辑:高雅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 史立军:从党史中汲取充沛养分 在传承中坚定前行力量2021-04-07
- 中共中央组织部:扎扎实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2021-04-02
- 从党的历史中学什么?怎么学?2021-03-25
- 《中国组织人事报》关注泰州这项工作!2021-03-23
- 党史学习教育明确“指定书目”,为何是这四本书?2021-03-18
-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地方这么干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