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林湖乡组织开展双轮模式及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培训
8月29日上午,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工作 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兴化市林湖乡在林湖乡政府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双轮模式及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林湖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各村支书、主任、结报员、理财组长参加培训。
培训中,兴化市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沙阳春主任重点围绕双轮模式及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给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据了解,本次培训目的是学习借鉴靖江市新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监理”双轮模式,进一步优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模式,引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提供财务监理和业务咨询服务,委派注册会计师驻点监督指导,对村级财务审核核算。
来源:林湖乡人民政府
编辑:汤晨洁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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