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日常监管,6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泰州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政传发【2018】57号),成立市级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指导服务组由市委农工办牵头,主要负责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和风险排查工作;转籍指导组由市金融办牵头,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工作流程,协调解决转籍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应急处置组由市金融办牵头,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风险处置工作。《通知》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6月25日,市金融办、市委农工办、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的通知》(泰金融办发【2018】25号),对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前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注册登记内容、转籍工作流程等具体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相关市(区)和泰州医药高新区作为推进资金互助社转籍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资金互助社风险排查、资产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稳妥推进资金互助社转籍工作。
来源:泰州金改
编辑:汤晨洁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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