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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取保候审期内再次醉驾

来源:编辑:2016-03-23 查看数0评论0

在姜堰打工的湖北小伙崔某,因醉驾取保候审期内再次醉驾摩托车,除了被刑事处罚外,5年内禁止取得驾驶证。

19日晚上11点多钟,姜堰溱潼镇居民周女士下夜班途中,看到路南边倒着一辆摩托车,车旁还睡了个男子。她赶紧报警求助。

姜堰公安局交警大队溱潼中队副中队长许鹏说,男子浑身酒气,抽血化验显示男子属醉驾。

男子酒醒后交代,29岁的他在姜堰兴泰镇一家企业打工。19日晚,他受朋友邀请,忘了自己还是醉驾取保候审期间,经不住劝说又喝了酒。

经过核实, 2015年11月22日晚,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到公路中间的隔离墩,被姜堰警方依法吊销驾驶证,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次崔某又醉驾,且无证驾驶,许鹏说,崔某除了接受刑事处罚外,5年内还将禁止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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