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自制“钓竿”伸入民宅盗窃
有钓鱼的特长本是件好事,但自制“钓竿”伸入居民家中盗窃就是犯罪了。3月20日,自制“钓竿”盗窃的杨某被刑拘。
陈女士40岁,家住姜堰城南,她就遭遇了杨某用“钓竿”盗窃的场景。据其介绍,3月1日凌晨2点多,她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被一阵异常的响动惊醒,睁眼一看,东边窗户竟然有一根细长的东西伸了进来,大拇指般粗,起初,她还以为是条蛇,吓了一跳,再一看,是一根细长的木棍。木棍的顶端,还有个铁钩,勾起了家中桌上的手提包。
陈女士循着木棍向外望去,发现窗外站着一名身材偏瘦的黑衣男子,确定对方是个小偷。男子没有发现陈女士已醒,不慌不忙地往外收木棍。陈女士说,对方低头的瞬间,她抓住时机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来,冲过去抢手提包,小偷见状迅速收回木棍,手提包被防盗窗卡住,她和小偷分别拉住了手提包的一个肩带。小偷力气大,她用尽了全身力气,但手提包还是被对方抢去了。手提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钥匙等物品。她开门追,小偷已逃得无影无踪。随后,她报警求助。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去年下半年以来,姜堰警方已经接到了多起类似手段的盗窃警情。窃贼一般都是凌晨两三点窜至姜堰老小区,寻找未上锁的窗户,用木棍、竹竿等细长物体,以“钓鱼”的方式钓出居民家中的财物,盗取钱财。
办案民警初步确定一名身材瘦削的“眼镜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排查追踪,确定“眼镜男”是兴化41岁的杨某,伺机抓捕。
3月3日中午,姜堰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便衣民警发现,杨某再次窜至姜堰,便跟踪伏击。当天下午2点多,杨某窜至姜堰城区一家温泉会所。民警见时机已到,深入会所,成功抓获对方。
经查,杨某曾因贩毒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吸毒被强制戒毒。杨某好逸恶劳,有家不归。
据杨某交代,他喜爱钓鱼。今年春节之后,他没有找到轻松的工作,加之没钱用,滋生行窃的念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老小区一些粗心的居民,没有关紧窗户过夜的习惯。为此,他找来细长铁丝,弯成带固定圈套的铁钩,套圈直径好自由伸缩。春节后,他带着自制的特殊“铁钩”窜至姜堰,一般选择住在洗浴中心等场所,待下半夜居民熟睡之际,趁着夜色到老小区寻找作案目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民警支招 防范“钓鱼”盗窃
办案民警说,要想不遭遇“钓鱼”盗窃,要做好以下两条:
一、检查一下家中窗锁,不要以为夜间将窗户关紧并且锁上就平安无事,不少老式窗锁本身的设计缺陷,加之多年磨损,很容易被推开,从而中了“钓鱼”盗窃的贼招。
二、不要将贵重物品暴露在桌上、床头柜上或挂在衣架上,夜间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最好放在带锁的抽屉、柜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