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卫生院医生杀害女上司案开庭 法庭上华某称,本来是想杀“一把手”的
她是“替死鬼”
“我杀错了人!她是‘替死鬼’!”3月11日上午,被告人华某当庭供述杀害女上司的原因。
45岁的华某,常州人,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是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称城西卫生院)引进的第一位大学生。
法庭上,华某说,本来是想杀“一把手”管院长的。
华某当庭供称,管某没当院长之前,就与他有矛盾。管某当上院长后,怕他举报,所以就先下手为强,经常威胁要把他的科室关掉。事发前天晚上,华某与管院长、副院长陈某等人再次因为“违规带徒弟”、“查缴费情况”等事情发生纠纷。华某产生了杀害管院长并自杀的念头。
11月7日一早,华某带刀来到单位一楼大厅,等候管院长出现。管院长没出现,却遇上了副院长陈某,两人就前一天检查的事再次发生争执。
据现场目击者称,华某用一把匕首将陈某残忍杀害,第一刀就直接捅在了心脏附近,陈某立即倒在了墙边,华某又紧跟着捅了两刀,血流了一地。
祸起私自带徒
惨案发生后,人们很奇怪,他们究竟有何深仇大恨?
据了解,华某曾是海光、景光、海阳等社区的全科医生,利用中医治疗手艺义务为居民按摩、刮痧、拔罐,治好了不少“老毛病”。2013年,因工作需要,华某被调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治未病科工作,由于来看病的病人很少。华某就利用自己擅长针灸推拿和刮痧技术吸引病人。病人慢慢地多了,华某经常加班。
华某认为,医院领导不但不支持他工作,还处处刁难他,经常到诊室检查,防止他私自收病人的钱。
华某的一领导说,华某平时比较偏激,做事比较冲动,医院怀疑华某有时候给病人看病收费不进医院的账,就组织了人对各个诊室进行例行检查,看是否有违规行为。
在华某的诊室,检查人员发现一个陌生人穿着医院的工作服,就上前责问:“你不是我们医院的,怎么好穿我们医院的工作服?”
陌生人脱下了白大褂。管院长就问华某,这个人是哪里的,为什么穿着医院的工作服。华某说,我平时忙,你们不过问。我自己找个人来帮忙,你们还找麻烦。
管院长当场就说,医院有规章制度,没有医院的允许,不可以私自带徒。
华某的这位徒弟是某盲人按摩院的。他说,诊室里当时还有两个病人,华某被当众拂了面子,当场与管院长吵起来,被众人拉开。
他扬言要杀人
11月6日晚上,华某在“海陵区乡医群”里发微信称,“城西卫生院要死两个人,一个是院长,一个是我……”
群友认为这是他气头上发发狠,泄愤,却没有人想到,他会真的杀人!
一名同事看到华某发的微信后,立即问他为什么要说这种话。华某称,院领导找他谈话,说他私自带徒。他觉得领导总是在刁难他,他活得很窝囊。
同事劝慰了他一番,华某就挂断了微信语音。次日一早,华某再次在微信里声称要杀人。
这名同事看到微信后,怕出事,就赶紧打华某电话,想要劝阻他,但华某未接。
等他赶到单位时,悲剧已经发生。
杀人之后,华某万念俱灰,准备自杀,但想到周围这么多人,可能自杀不会成功,于是就扔下刀,去城西派出所自首。
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认为,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反映,华某性格比较偏激,不善于与人交流沟通,公诉人认为华某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严惩被告人。
华某的辩护人认为,事情是因为偏执性格导致,华某上有老下有小,希望法庭给他一次机会。
被害人家属表示,拒绝赔偿,只要求华某偿命。
法庭上,华某最后陈述时说:“我多次梦到陈某,我对不起她和她的家人。我认罪、悔罪。”
华某同时一再强调,自己是自首。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并不是一定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裁决后,择日宣判。
去年11月7日早上7时许,海陵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华某因对副院长陈某心怀不满,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对着陈某连捅三刀,致使陈某大出血死亡。3月11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大牌云集第三届“微影•我们”优秀作品表彰活动 “我的泰州”A2016-03-24
- 转贷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2016-03-24
- 转贷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2016-03-24
- 银行业与企业首次实施投贷联动合作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与高港一家2016-03-24
- 银行业与企业首次实施投贷联动合作 南京银行泰州分行与高港一家2016-03-24
- 第三届“微影·我们”全国微电影大赛嘉宾抵泰201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