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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破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难题

来源:编辑:2016-03-17 查看数0评论0

记者近日从泰兴市委农工办获悉,泰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各村、组已基本完成农户承包面积公示审核和合同、承诺书、地籍图的签字确认工作,3月底前将完成发证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此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虽然是对1994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制度的完善,但由于增加了实测工作环节,出现了二轮承包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等权”现象。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妥善解决了‘不等权’难题,为全省面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出一条新路。”泰兴市委农工办主任赵建东说。

据悉,1994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泰兴耕地分为承包地和非承包地。由于农户之间家庭人口结构、家前屋后面积等方面的差异,出现部分农户承包地划在家前屋后(加余)和“四地”划入大田(减缺)现象。考虑到地块距居住地的远近、地力肥瘦等因素,部分地区对承包地采取打折的方法来发包,打折的幅度不尽相同。此外,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独生子女费、结扎后遗症补助费等费用,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无任何收入来源,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通过,一些村采取多划承包地的办法来解决。对“加余减缺”、“打折田”、政策性照顾带来的“不等权”现象,泰兴市在本轮实测时在相关农户承包地块信息中予以详细备注说明。

对占用集体土地、农户之间相互侵占、二轮承包时私自藏田、农户私自开垦荒地等造成的“不等权”现象,泰兴市在本轮实测时对侵占增加的面积不予确权,按照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于无法找出原因的“不等权”地块,泰兴市要求测绘公司在稳定种植现状的前提下,实测后进行适当业务处理,确保农户间承包权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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