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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企走好“一带一路”,怎样提供更好法律服务

来源:交汇点 编辑:我的泰州小编 2024-11-04 13:49:21 查看数:0

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光伏新能源行业民营企业,近两年受益于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走出去”步伐加快,已有一半业务涉及海外。在此过程中,企业面临重重风险挑战,其中法律风险最为突出。

作为省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杨朝辉调研发现,这也是许多苏企面临的普遍问题。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他提出加强共建“一带一路”中涉外法律服务,提升涉外司法能力的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今年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予以督办,由省司法厅主办、省法院会办。经过近一年的持续推动,建议办理的进展和成效如何?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进行了采访。

打造“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去年江苏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规模达2.25万亿元,规模和占比均为倡议提出以来的最高水平;今年1—8月,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61万亿元,规模同比再创新高。苏企“走出去”驱动力大大增强,但风险挑战也随之而来。

杨朝辉注意到,“国别不同导致政策、法律不同,甚至同一国家不同州(邦)和地区都有特殊的政策和法律,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多种多样。”他所在企业与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有合作关系,“人生地不熟”,亟需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保驾护航”。“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要‘走出去’,他们和我有一样的需求,所以就写了这样一份建议。”杨朝辉说。

好消息是,江苏涉外法律服务正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逐步推进,目前已覆盖江苏境外重点投资国家和地区。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在省内,发挥南京、苏州区位优势和法律服务资源富集优势,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示范建设。苏州自贸区法律服务中心已入驻国际商事法庭、商事仲裁中心、商事调解组织等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40余家,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已经启动,预计明年正式投入运营。在境外,根据江苏投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洽谈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合作,推动建立海外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截至目前,已帮助235家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顺利落地,接待企业法律咨询5600余次,参与涉案诉讼案件办理110余件。

今年5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还在香港举办了首届涉外法律服务推介会,这在全国各省份中也是首次。对标“国际一流”的高端涉外律师、公证、仲裁等机构建设也在加快推进。例如,8名海外知名律师受聘担任江苏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顾问,江苏引进香港、台湾律师事务所在江苏设立代表处,推动江苏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开展试点合伙联营。

杨朝辉就此建议,多渠道广泛宣传江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清单,方便更多想要或即将“走出去”的苏企,对照获取所需法律服务。

在目前布局基础上,江苏将围绕重点产业链全球化布局以及光伏新能源等投资重点领域,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布局再优化。“做到江苏企业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涉外法律人才需“培”还需“养”

16年前,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立志成为省司法厅第一批委派到香港大学学习的学员。近些年,他所在律师事务所有多位律师被委派到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学习。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拥有一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是关键。江苏涉外律师总数排在全国前列,近百名律师入选国家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这得益于多年来江苏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视。

律师人才培养已被纳入省级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以及外国专家组出入境培训计划。江苏先后组织10批次200余名律师赴境外进行业务交流,创新构建司法行政机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法治实训“产学训”相结合的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江苏还打造了由316名律师组成的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91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

“涉外律师培养,不仅仅是走出去学习,需要培,更需要养,要给青年律师提供锻炼实践的机会。”曹立志建议,在各设区市推广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的这一模式,为企业和涉外律师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从精准提供服务的角度,南京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提出,精细划分涉外律师的专业和领域。“实际上涉外律师也是分专业的,有一些涉外律师做投资并购很精通,有一些知识产权的涉外业务做得很精通,分属于不同的法律服务领域。”

近年来,涉外律师人才培养主要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省、市律师协会主持和推动下开展。刘伟建议,在省人才主管部门如人才办推动下,把涉外律师培养纳入省级人才培养项目,与常规培养项目相结合,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保障涉外法律服务行稳致远。

涉外海事商事审判质效正在提升

“走出去”企业越多,涉外司法案件随之增加。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新收涉共建“一带一路”的涉外民商事案件3175件、审结3024件。杨朝辉在代表建议中提出,加强海事法院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能力,定期发布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帮助规避风险。

定期发布涉外典型案例相关制度已经出台。比如今年以来,省法院发布了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以及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中英文双语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省法院采取10项措施强化司法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其中就有案例发布制度,通过发布涉外商投资保护、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外国法查明等典型案例,为“走出去”企业把握行业发展态势、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指引,南京海事法院、苏州中院还编写印发了“一带一路”跨境投资贸易法律风险指引。

在提升办案能力上,涉外审判工作机制正得到强化。连云港法院建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巡回法庭,与全国44个有关地市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2019年11月成立的南京海事法院,已受理涉外海事案件793件,其中301件案件涉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李玉生表示,要加强对跨境贸易、投资、航运、工程建设等纠纷解决规则的研究,助力企业应对风险挑战,并通过完善有关机制提高涉外审判质效。

今年,江苏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中,一些人大代表对江苏涉外法律服务如何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济民提出,在国家制度框架内研究加强江苏涉外领域地方立法的思路举措,将深化对外开放急需的法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功能作用。南京市人大代表尤利勇则建议,加快制定完善与共建“一带一路”相关的涉外法律法规,整合司法行政、商务、外事、税务、金融等相关领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服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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