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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智慧+信用”打造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泰州样板

来源: 编辑:陈欢 2024-10-16 09:39:14 查看数:0

近年来,江苏泰州海事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创新中提升、在深化中增效,运用“智慧+信用”新型监管手段,高质量打造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泰州样板,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船舶污染防治贡献泰州经验、泰州智慧。

下午,在长江高港段一处水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泰环保9号”正在收集“明华666号”货船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像这样的接收作业,“泰环保9号”在这片水域每天要进行30多趟(次)。

“泰环保9号”船长宗友富介绍:“由政府出资购买我们的服务,我们对来往船舶以及停泊的船舶接受污染物,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明华666号”船员邹锋说:“我们会提前与污水船舶取得电话联系,然后等他们过来,用手机‘船E行’(APP)扫码,交包污水跟垃圾。我们在船上排放的所有垃圾或者污水,在‘船E行’(APP)上面都有排污电子凭证。”

近年来,长江流域其他地区沿江港口多次发现存在船舶污染物虚假接收问题。泰州海事局通过首创“124”专办督察、沿江企业船舶防污染积分考核等机制,强力推行“先接收污染物后作业”要求,严厉打击“只扫码不接收”乱象,信用约束30多家违规码头船舶靠港作业;推行第三方诚信从业“押金制”,通过失信惩戒逐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利用“经济杠杆”倒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行接收全视频记录制度,常态化开展远程核查,坚决杜绝虚假接收现象;率先推行船舶铅封制度,从源头消除船舶生活污水直排隐患。

泰州海事局危管防污处三级主办孙蒙说:“船舶污染防治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一环。积极贯彻‘前端控污’要求,推进到港船舶‘先送交船舶污染后作业’‘先接电后作业’,对船舶违规向水体排放垃圾、使用超标燃油等涉污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压实企业和船舶防污染主体责任。”

精准打击船舶污染物违规排放和虚假接收是泰州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缩影。为了守护一江碧水,近年来泰州海事部门还聚力绿色发展,打造海船岸电“能用尽用”泰州样板。在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停靠了近20个小时的散货船“永大6号”已经结束卸货作业,即将离港。工作人员熟练地给船只断电,并结算费用。

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保全班电工崔振楠说:“他们用电的电量大概是392度电,费用是1块钱1度电,相比于他们船上原本烧重油的情况肯定要更经济划算一些,而且减少了碳排放量。”

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部长李赢介绍:“现在我们码头有5套固定式的岸电和4套移动式的岸电。在海事部门的推动下,我们在港船舶现在100%使用岸电。”

从去年开始,泰州海事局将到港海船使用岸电作为港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锚定“100%”目标,推进岸电使用“能用尽用”。探索建立船岸用电责任对接互认制度,排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并总结形成岸电使用“10+10+1”工作机制。

数据显示,近两年,江苏泰州海事局共推动码头岸电设施新增改造17套,岸电转接柜新增3套,多功能接头新增21套。今年前三个季度,泰州沿江到港船舶使用岸电10.5万艘次,用电时长164万小时,用电量935万千瓦时,多项指标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岸电使用率从去年年初不足40%提升到目前的95%以上。

泰州海事局副局长周勇说:“我们将持续落实泰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将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围绕‘水、固、气’全面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共同推进‘船港城一体化’综合治理,持续为长江经济带泰州段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

编辑:陈欢

主编:戚翔

审核:孟海燕

监制:朱建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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