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四个名城 国土争当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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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全市测绘行政管理;推进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发展、保权益”三大核心任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双提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全市耕地保有量始终保持在475.5万亩,划定基本农田408.7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67.79万亩。开展的“土地执法模范市(区)、土地管理模范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模范村”“三模联创”模式,被国土资源部作为创新实例在全国加以推广。

服务“四个名城”建设当先锋。积极上争用地计划,全力拓展规划空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达49.5万亩,扬子江龙凤堂、可胜科技等一批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泰镇高速、阜兴泰高速和江广高速扩建工程获国土资源部批准顺利开工建设;市区东风路南段、永定路西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等市重点项目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并实施,建市二十年来,没有因土地供应问题而影响重大项目落地,土地要素保障持续有力。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腾笼换凤”、增资技改,盘活企业闲置、低效用地,向空中要地,4-10层的高标准厂房拔地而起,向地下谋发展,高新区地下能源站建设首开全省地下空间使用权有偿出让先河,全市土地利用的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实现“双提升”。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成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成为省和国家行业泰州样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靖江孤山山体滑坡,建成全国首家地市级地质资料馆,市政府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开展泰州市区城市地质调查,为城建新提升提供地质服务保障。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获国土资源部优秀成果一等奖。

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实现“阳光征地”,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落实好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走在全省前列,被国土资源部誉为“泰州模式”在全国推介。


谱写泰州国土资源事业新篇章

“十三五”时期,泰州市国土人继续早谋划、快行动、抓实效,更大力度地服务泰州“三大主题工作”和“四个名城”建设,努力谱写泰州国土资源事业新篇章。

“守底线、保红线”一着不让。进一步完善补偿激励政策,整合涉农、涉土财政资金,加大占补平衡工作力度,建立易地补充耕地项目预挂钩机制、占补耕地质量评价体系,严控“占、补”质量等级及差别。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指标力争全省第一。科学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探索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边界“三界”划定路径,促进泰州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强化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管,从源头防控,在萌芽解决,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调布局、调空间”善作善成。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突出泰州中国医药名城、港口名城“洼地效应”,实行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集中,推动产业项目集聚。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鼓励农民集中居住加强城乡生态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控制,促进区域和城乡均衡发展。

“锁总量、减增量”持续发力。牢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天花板”,建立“以减定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关联”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倒逼机制。激励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复垦,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规模目标。

“增效益、上水平”积极探索。探索建立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评价体系和以亩均销售、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为核心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体系,建立以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为核心的指标控制、考核评估标准体系,开展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指标动态监测考核,完善低效土地倒逼退出机制,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打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泰州模式”

方便企业、百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去年底在泰州主城区率先启动以来,姜堰区和靖江、泰兴、兴化三个县级市陆续启动。至今年5月底,全市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覆盖。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领导在泰州调研时,对泰州市在不动产推进工作中的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的表现大加赞赏,并以“泰州模式”在全国推广。

高点定位:

科学设计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体系

从信息系统建设、测绘成果管理、登记业务建设和历史问题解决等四个方面,市国土资源局科学设计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体系,切实做到“四个着力”。

着力开展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各类不动产信息化调查,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研发了不动产登记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管理平台,将统一登记前的房屋数据、土地数据全部导入到管理平台中,提高了登记数据和业务的一致性,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信息保障。

着力规范不动产测绘管理。将房屋预测和实测成果纳入不动产测绘成果审核范围,保证登记与交易涉及的面积测绘规范统一、成果认定标准统一。全面放开测绘市场,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建立测绘成果审核入库制度。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不动产测绘质量提高年活动。

着力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建设。对28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和审核内容进行细化,基础业务更趋规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了24种业务文书,有效提升了登记的可操作性。建立了证书集中订购和集中管理、领取登记、作废备案等制度,严格规范证书的订购、领取和使用。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明确登记受理、审核和抵押登记环节的具体处理办法。针对房大于地的问题,在充分考虑允许偏差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登记的处理方法,有效化解房地不一的矛盾。针对因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不规范导致的证书难以申领等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主动拟定处理意见,努力提高企业资产的完整性,积极策应“去杠杆”工作的需要。

便民高效:

全力打造不动产统一登记“泰州模式”

以“三个推行”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举措,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有效提升便民水平和登记效率。

推行“一站式”受理。加强与地税、房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一条龙”业务流水线,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单独设置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全流程跟踪服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大客户受理通道,减少了对个人登记业务的影响,实现了双赢效应。

推行“导航式”服务。设置服务咨询引导台,专人指导市民办理交易、纳税、登记业务;实行纳税前置,权利人交纳相关税费后申请登记,避免反复提交材料;设置总值班和疑难问题答复窗口,现场解决登记中遇到的难题。设置标准化填写模板,配备专人指导群众填写表格。针对个人身体原因不能现场办理的,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推行“并行式”审批。对个人普通商品房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实行两审制,由分中心核定后颁证;对不动产首次登记、非普通商品房和单独宗的转移登记、单位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实行三审制,由中心核定、各分中心负责颁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登记办理期限,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提速增效。

节约集约用地的“泰州品牌”

近年来,泰州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定位,通过五措并举、“六个转变”等一系列举措,造就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泰州品牌”,其经验受到了《中国国土资源报》的关注。

五措并举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目前,泰州市已初步构建“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双提升”行动的模式。

一是科学统筹,以查促改。在江苏省率先开展泰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组织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建立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工业用地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效率,做到“一图了然”。建立土地使用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供地率、盘活存量等用地绩效情况。

二是监管处置,常抓不懈。将盘活存量、挖潜增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闲置土地长效监管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三是挖潜增效,改革供地。采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方式,实行土地弹性出让。试点不同产业的亩均税收考核标准,对投资强度达不到260万元/亩以上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

四是严格执法,保障节约。率先开展“三模联创”,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耕地毁坏程度鉴定办法》、《没收资产处置办法》,凸显土地违法成本,震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立体开发,全面利用。标准厂房向空中发展,基础设施进入地下空间,按照地表、地下分层的方法挂牌出让。

“六个转变”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

从政策上,更是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发生转变,构建起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一是规划空间从分散布局向集中集聚转变。开展省功能片区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编制泰州市主城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凸显区域产业特色,严控城乡建设规模,促进用地布局优化;大力推进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按照“优化村镇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目标。

二是耕地保护从零星复垦向综合整治转变。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将评定补充耕地质量等级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是用地保障从平均着力向保重点保民生转变。坚持“有所控、有所保”的供地原则,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飞地”开发,实行项目综合评估,提高用地门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四是供地结构从以增量为主逐步向存量为主转变。在市、县域、中心城区三个层面开展建设用地利用基础信息调查,构建节约集约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施闲置及低效用地管理制度,开展“已供项目回头看”,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模式,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五是土地市场化配置从重经营性用地向多领域多方位转变。有序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及公益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各类用地指标市场化配置方式,逐步建立各类用地指标的交易平台。

六是土地执法从重查处整改向源头防控转变。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以全方位开展执法巡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做好没收资产处置工作、构建和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减土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