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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这些靖江企业注意!现在申报可以再领一笔钱!

来源: 编辑:陆楚媛 08-22 16:31 查看数:0 评论:0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靖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结合《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 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税务局 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2号)文件精神,我市对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 稳岗返还对象和标准

1.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

2.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

2、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包含申请时裁员率不超过对应条件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对应条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承诺),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并恢复有望,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

三、申请时间

 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底前。

四、申请程序

(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每年一次性申报,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于本年内前向靖江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QQ群:305898150

申请时须登陆“http://wgbt.mohrss.gov.cn”完成企业注册(已注册的企业按照原账号、密码登陆),并网上先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需上传以下资料: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返还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向靖江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提供《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返还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并填报《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二)审核认定。建立联合审核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受理、联审会议召集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核查企业信用情况,会同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是否属于“僵尸”企业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企业2018年以来季度或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信息,结合企业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亏损月度财务报表,审核企业亏损情况;总工会负责审核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民主程序履行情况(包含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对应条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承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保政策,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申请,审核后拨付返还资金。

(三)网上公示。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名单、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报纸、广电发布相关公告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拔付。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审核后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来源:靖江人社

编辑:陆楚媛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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