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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海陵区星级创业示范基地开始申报啦!

来源: 编辑:陆楚媛 08-27 17:06 查看数:0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泰发〔2017〕6号)文件精神和区创业富民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功能辐射作用,更大力度地推动大众创业、全民创业。现面向全区开展海陵区星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1、认定对象

海陵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达到海陵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建标准的单位均可申报星级创业示范基地。

2、认定标准

星级创业示范基地的认定在创建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的基础上进行。

(一)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1.基地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配套设施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

2.基地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使用期内至少5年不得变更用途。新型创业孵化基地规范运营6个月以上,其他1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对全区具有示范性。

3.生产型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楼宇型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技术研发应用、科技创新型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文化创意、创新教育、传统工艺等特色产业基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市场服务型基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且至少由30个独立门面集中组成,每个门面原则上不少于15平方米。

4.基地可一次性入驻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不少于30家,安排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申报认定当年在孵创业实体不少于15家,孵化成功率在6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3以上。

(二)区级大学生创业园

1.基地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主营业务;配套设施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

2.基地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使用期内至少5年不得变更用途。新型大学生创业园规范运营6个月以上,其他1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区具有示范性。

3.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创业实体不少于25家,初次创业大学生占比达50%以上,年孵化成功率达5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2以上。

(三)星级创业示范基地

创业示范基地设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星级划分主要以创业载体规模大小、创业孵化能力强弱、服务成效好坏以及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等因素为依据进行综合认定。

3、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区级大学生创业园、星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条件的创业基地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9月10日。

2. 镇(街、园区)审核。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申报基地和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报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可随时向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3.评审认定。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陵区财政局组织评审团,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授予相应标牌,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创业示范基地。

4、扶持政策

按创建成三星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每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金支持;创建成四星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每家给予一次性4万元资金支持;创建成五星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每家给予一次性6万元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可享受创业租房补贴券政策。

业务科室:区就业处就业创业科;

咨询电话:86336941。

来源:海陵泰聚才

编辑:陆楚媛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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