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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每月最高2020元!换工作可以领这笔钱,99%的泰州人都不知道!

来源: 编辑:陆楚媛 08-22 14:53 查看数:0 评论:0

符合条件的求职者

到新单位就业前

有这么一笔钱可以领

而且还不少呢!

那就是失业保险金!

近日,我市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

什么情况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执行新标准后最多能领多少钱呢?且听发布君慢慢道来~

哪些情况可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月1日起,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标准从上年度的不低于763元/月上调为845元/月。8月1日起,最高标准从1890元/月上调为2020元/月。

具体参照下表:

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也就是说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卡可正常使用。

泰州市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有需要的看这里: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于用人单位办妥退工停保手续后,60日内将失业职工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送至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按规定核定待遇标准,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通知书》

2、失业职工凭就业(失业)登记通知书、失业职工证明书、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一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原单位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及《失业保险金开户通知书》。海陵区、高新区户籍的失业职工也可选择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3、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失业保险金开户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中百一店邮政银行、华润国际对面邮政大厦)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登记手续(20号之前办理的当月发放,逾期下月发放);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将失业保险金打入失业职工本人邮政银行卡,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当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

更多详情请咨询

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86606554

来源:泰州发布

编辑:陆楚媛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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