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单 公 示
- 21-03-25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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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市(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顾洪等250人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等80个集体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23-86886137(兼传真)地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403室邮编:225300
附件:
1.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2.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候选对象名单
(250名)
附件2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集体
候选对象名单
(80个)
靖江市(10个)
靖江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
靖江市中医院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靖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江市工信局青年党员先锋队
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
中共靖江市委滨江新区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泰兴市(11个)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泰兴市公安局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泰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卫生院
兴化市(12个)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兴化市融媒体中心
中共兴化市委昭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中共兴化市沙沟镇委员会
兴化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兴化市临城街道赵何村党总支部
兴化市大垛镇天河村村民委员会
兴化市张郭镇赵万村村民委员会
兴化市千垛镇水兴村村民委员会
兴化市安丰镇程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海陵区(9个)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海陵区新闻中心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嘉和中央厨房配餐有限公司
泰州稳睿健科技有限公司
泰州市瑞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
高港区(5个)
中共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口岸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刁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大泗镇委员会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港大队
姜堰区(9个)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
泰州市姜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泰州市姜堰区沈高卫生院
医药高新区(4个)
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办事处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局
市直部门、单位(20个)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泰州市卫生监督所
泰州市中医院
泰州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教育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
泰州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泰州市公安局大数据侦查服务中心
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海关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电信泰州分公司
来源: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余 盈
责编:邵晓霞
审核:唐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