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将于3月15日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泰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并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自然人和企业作为出资人都需要配合登记机关进行身份核验,市场监管总局对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和APP提供身份验证服务。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实名认证。
办事人员许智溢说:“这个小程序,比以前方便多了,个人信息的安全也比以前提高了,在线下也可以办理。”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处长王琦说:“新规实施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改变了以往需要线下窗口验证身份签字的方式。通过手机在线的小程序即可完成一人一事一认证、股东高管的实名认证,既方便了企业登记注册,也有效防范了提交虚假登记,被冒名登记,被股东、被法人的情形。”
此外,《规定》还明确,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登记,并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王琦表示:“我们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将在事前做好宣传,引导企业用好实名认证平台,事中加大相关虚假登记、冒名登记的查处处罚力度,事后对相关提交虚假登记的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惩戒。”
记者:董书林(见习)
编辑:刘燕
责编:周静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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