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树被人为剥皮 社区紧急救助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树皮对于树木来说非常重要,不仅为树干防寒保暖、隔离病虫害,还承担着为树木输送养分的重要作用。不过最近,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百年豪景小区居民向我们反映,他们小区30号楼西侧的一棵大树被人剥了皮。
从该居民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这棵大树紧靠小区楼栋,旁边装有配电箱和燃气表箱,靠根部位置原本就伤痕累累,现在又被人剥去了树皮,伤口裸露。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该小区,发现该树有大约五层楼高,伤口已经被稻草绑扎。“这棵树是10日下午社区来人施救的,是该栋楼上的住户下的毒手。”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单位负责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小区属地社区口岸街道蔡滩社区,社区一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棵树叫葫芦树,2004年小区交付、居民入住时就已经存在,前几天的一个下午,30号楼的一住户嫌该树木遮挡了光线,就私自剥皮,企图破坏树木,物业发现后及时制止。10号下午,社区安排人给这棵树补充了两瓶营养液,并进行了治虫,只要没有人再次破坏,不会有生命危险。
该张姓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毁绿行为在该小区不是首次,如果居民嫌树遮挡了光线,可以与物业联系,由物业上报相关部门,安排人修剪,切不可擅自砍伐、移植,否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面临处罚。
记者:申振宜
编辑:钱宇璇(见习)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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