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扩大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减轻职工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江苏省泰州市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待遇,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满意度。
这次调整主要包括:扩大补充保险支付范围。补充保险增加两种报销情形,即按规定治疗门诊特殊病、参照住院待遇报销的门诊费用中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使用符合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适应症但未纳入国家谈判适应症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产生的费用。
“在本市发生的符合补充保险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50%,在外地发生的相关费用报销比例从30%调整到40%,年报销限额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泰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缪媛媛介绍。
据了解,开展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市政府2020年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起初在市区进行试点,2021年拓展到全市,实施以来已有超过20万人次享受待遇,累计减轻目录外医疗费用负担5618万元,职工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升约2个百分点。
泰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缪媛媛介绍,此次待遇调整后,预计每年可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3500万元。
作者:翟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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