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四大举措让见义勇为成为文明城市的榜样力量
今年5月6日是泰州市第七个见义勇为宣传日。近年来泰州市见义勇为工作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省基金会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宣传力度、拓展表彰奖励、提升保护水平四措并举,融入“文明泰州”“平安泰州”“法治泰州”建设,让见义勇为成为文明城市的榜样力量,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第十二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工作奖等荣誉称号。
夯实基层基础
深化“五好”见义勇为工作站创建活动。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规划和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站建设,在全市开展“五有”见义勇为工作站创建活动,鼓励各地向巡特警、水警、交警、消防等专业警种和行业领域拓展,全市109个见义勇为工作站验收达标并予授牌。
完善“五有”见义勇为基金会考核评比。泰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基金会进行“五有”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和百分制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基金会管理。
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巩固扩大“五有”“五好”建设成果,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办事、社会动员能力。泰州市见义勇为“工作者、信息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果,其中:见义勇为工作者从401人增加至1038人,见义勇为信息员从3108人增加至8296人,见义勇为志愿者从3597人增加至10300人,专业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从8支增加至14支。
加大宣传力度
见义勇为英模事迹巡回宣讲。开展见义勇为英模事迹“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高校”的“五进”巡回宣讲活动,在泰州全市掀起向见义勇为英模学习的热潮。
放大“5.6”泰州市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效果。每年5月6日见义勇为宣传日期间,开展全市见义勇为表彰活动,拓展宣传日品牌影响,形成了在全市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大宣传格局。
(2021年5月6日,泰州市第六次见义勇为宣传日暨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活动举行。表彰奖励16名见义勇为好市民、10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群体,对11名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进行了慰问。)
拓展表彰奖励
设立消防救援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基金。首批设立10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对消防救援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职责范围、非约定义务区域,实施灭火救援、救人等行为的;以及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人民群众,实施灭火救援、救人等行为的人员,视情况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同时,在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见义勇为工作处、各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设立见义勇为工作站,并纳入“五好”见义勇为工作站考核奖励。
对举报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为鼓励群众举报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泰州市出台了《关于给举报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通知》。第一时间对泰州首例举报家暴人员奖励1000元。此举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和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对泰州首例举报家暴人员发放奖励。)
拓展见义勇为专项奖励。为深度融入平安泰州建设,泰州将见义勇为表彰工作拓展延伸到全市出入境管理和涉外领域,2021年,出台《泰州市群众举报涉外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涉外案件的群众予以奖励,全年共发放平安建设专项奖励金90余万元。
提升保护水平
开展全市见义勇为人员大走访和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活动。重点走访289户见义勇为家庭,确定17户“因病致困、因残致困、因牺牲致困、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见义勇为困难家庭”进行帮扶。
(在兴化市举行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启动仪式,共出资41万元,其中,7户每户帮扶3万元,10户每户帮扶2万元。)
固化“五送”关爱行动。“送温暖”:2021年,走访慰问235人,发放慰问金74.97万元,发放标准年度增幅达73.2%。“送健康”:每年为全市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标准免费体检,免费疗养休养。“送保险”:泰州已连续6年为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办理人身综合保险。“送技能”:每年为缺技能、难就业的见义勇为人员量身定制、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从业证书。“送优待”:为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和牺牲人员家属换发游园、乘车 “两免”优待证。
作者:悦鸣
编辑:张栖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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