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州这里要拆迁了
近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
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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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兴征补安置〔2025〕15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1: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集体、南陆四组、南陆五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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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地块2: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集体、南陆四组、南陆五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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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地块3: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集体、新庄二组、新庄五组范围内。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拟征收地块4: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新庄二组、新庄五组范围内。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苏政规〔2023〕12号)、《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号)的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2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编辑:樊锦华
责编:悦 鸣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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