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九旬老人签署遗体捐献志愿书!
近日
泰兴市92岁老人薛恒嘉
在家中签署遗体捐献志愿书
决定在他去世后
将其遗体用于医学研究
上世纪60年代,大学毕业后的薛恒嘉选择到果洛州从事草原科技工作,深扎雪域高原近半个世纪。退休后,老人省吃俭用,每年都资助果洛州贫困学生。早在20年前,薛恒嘉就有了捐赠遗体的想法,去年年初再次向家人提起。
(薛恒嘉工作照)
泰兴市民薛恒嘉说:“一开始没能得到所有人的理解和支持,我希望他们尊重我的个人想法,就开了一个简单的家庭会议。”
在老人的坚持和部分家人的支持下
薛恒嘉老人坚定地在志愿书上
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坚毅果敢以及奉献精神
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薛恒嘉说:“虽然吃了不少苦,但是我也换得了一些甜,也换得了一些党和人民给我的荣誉。我想我走了也可以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一点微薄的贡献。”
在泰兴
像薛恒嘉老人这样
有着奉献精神的人并不在少数
过去的十几年
已有几千人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泰兴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叶波说:“目前,我市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总人数包含线上和线下,总共有6700多人,已经成功实现捐献的有16例。”
据了解,这些成功捐献的遗体将成为“大体老师”。在医学院《系统解剖学》和《局部解剖学》等必修课程中,“大体老师”是所有医学生人生中第一场“手术”的“患者”。根据去年5月1日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我国遗体器官捐献采取“明确同意”的原则。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叶波说:“想要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登记的话,目前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网上登记,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在线自愿登记。第二种是来到我们泰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在公共卫生大楼609室进行线下登记。”
来源:泰兴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慧敏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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