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月1日起,江苏电价有调整!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因此,2月1日起工业用电价格将有所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网站
编辑:李子韵
责编:周静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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