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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配租通告

来源: 编辑:周慧敏 2024-09-26 14:11:48 查看数:0

近日

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海陵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以及配租前的复核,本期共有15户(其中符合A户型配租条件的共9户,符合B户型配租条件的共6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正式开始(提前10分钟进场),泰州市海陵区住房事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三楼会议室(原泰州市海陵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本次配租抽签选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A户型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第二批次B户型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40-12:00。

二、选房规则

1.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本批次公租房配租活动由泰州市海成公证处现场监督。

2. 每户最多2人参加配租活动,其中1人须为主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家庭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配租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须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社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美好易居城66号楼,共17套。

四、租金标准

根据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行按梯度收取租金,其中: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建筑面积,下同);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2542元(含)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处于2542(不含)—4066(含)元之间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五、配租方式

采取抽签确定幢室号的方式进行配租。1人户只能选择A户型,其他家庭只能选择B户型。

具体程序如下:

①确定顺序号。申请人(或受托人)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配租活动现场进入等待区,申请人(或受托人)在等待区按报名表的顺序随机抽签确定各户抽签顺序号,并进行公证登记。

②确定幢室号。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抽取幢室号。每次抽签后,抽签人应立即将幢室号交公证员现场宣读,并到公证人员现场工作台前登记,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幢室号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六、迟到、未参加抽签配租或抽号后拒绝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形处理

1.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活动的抽签人,视作迟到,其抽签顺序轮至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活动的顺序号末尾。

2. 抽签人在本次配租活动最后一个顺序号结束时仍未到场参加抽签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自本次配租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 如当事人抽号后拒绝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已进行配租,现场配租活动结束后仍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作放弃承租资格,自截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七、入宅事项

承租人凭公证处出具的《选房回执》现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凭身份证原件、《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美好易居城36号楼105室办理入宅手续,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作放弃承租资格,自入住截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八、咨询电话:0523-86225936。

扫一扫下载美好易居城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房源清册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来源:中国海陵网

编辑:周慧敏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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