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连续4天,泰州这里禁止……
警方通告
因8月1日泰州市双拥广场、古盐运河广场举办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为确保赛事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8月1日0时至8月4日12时赛事期间,所有未经东部战区、民航空中管制部门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赛事周边及附近区域范围,以免干扰活动正常进行。
三、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4年7月26日
来源: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编辑:周慧敏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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