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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姜堰法院:用心用情 守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

来源: 编辑:赵采薇 2024-07-08 17:46:32 查看数:0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老一小,关乎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姜堰区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抓前端宣传预防,抓案中审执优先,抓末端回访帮扶,全力呵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朝阳”更美、“夕阳”更红。

7月3号下午,姜堰区某小区的一处车库内,传来阵阵欢声笑语。原来,姜堰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的“法官妈妈们得知她们帮扶的困境学生小鹏(化名)考上了省姜堰中学,都特别开心,特意来到小鹏家里给他加油鼓劲。在交流中,“法官妈妈卞芳芳和小鹏约好假期一起去打羽毛球。

小小的屋子里,洋溢着满满的欢乐。据介绍,“法官妈妈们和小鹏的缘分,始于2023年。由于姜堰法院经常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此过程中,“法官妈妈们通过小鹏的班主任得知,小鹏的家庭比较特殊,父母身体都不好,家庭收入微薄,却很重视小鹏和他姐姐的教育。在了解情况后,“法官妈妈们萌发了帮扶小鹏的念头。

姜堰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员额法官穆艳说:“我们组织爱心企业对他进行送温暖,也曾经多次把他请到法院去旁听各种庭审,让他增长一些法律知识。”

在复旦大学读研的姐姐,一直是小鹏的奋斗目标,眼下,小鹏已经开始自学高一的知识。

小鹏说:“我制定了学习计划,想将高一的课程先预习一遍,以防自己在高中落下阵脚,跟不上人家。”

穆艳告诉记者:“我们还会继续请爱心企业一直资助到他读完大学。”

在张甸镇花彭村村委会,一场以老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正在进行中,张甸法庭着重对村民们关注的赡养问题,结合花彭村的赡养村规民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政策解读。

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人民调解员李红庆说:“村规民约能够指导我们更好地在基层处理赡养纠纷。通过村规民约,我们处理矛盾纠纷更得心应手了。”

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村民陈荣说:“学习了赡养老人的村规民约之后,大家遇到矛盾就会依据村规民约去解决,从而有赡养矛盾的父母跟子女之间的关系就会缓和很多,关系就会亲密很多。”

村民们多次提到的赡养村规民约,指的是张甸法庭指导、花彭村两委会表决通过的《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赡养村规民约》。据介绍,张甸镇花彭村拥有村民近3000人,其中老人居多,赡养纠纷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充分保障该村老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张甸法庭帮助指导花彭村制定了该赡养村规民约,阐明了子女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

姜堰区人民法院张甸法庭法官助理吕伟强说:“《姜堰区张甸镇花彭村赡养村规民约》虽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它却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是农村集体组织的自治规范,妥善处理农村婆婆和媳妇、子女与父母、儿子与儿媳妇等关系,在促进社会和谐、家庭稳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后期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让赡养村规民约深入人心,同时将该村规良约推广到辖区其他村居,让村规民约的新风吹遍张甸镇的每个角度。”

一直以来,姜堰法院全力呵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姜堰法院共受理涉老年人、未成年人家事纠纷427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唠家常等方式,找准当事人心理症结,帮助调节修复亲情关系,案件调解率达70%。

姜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勇表示:“下一步,姜堰法院将依法维护‘一老一小’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养老诈骗犯罪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着力审理好涉老年人、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案件,为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第振唐 张凯

编辑:赵采薇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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