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港人民法院:打造“物业融合法庭” 打通基层治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融合法庭建设过程中,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让人民法庭与基层力量双向奔赴,让解纷资源与智慧法庭有机融合,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
6月28号上午,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一场关于物业矛盾纠纷的调解正在进行,小区业主王先生,因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告上融合法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诉求,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陈蕾,对该业主进行了普法宣传。
“双方的心情我们都能够理解,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公司仅对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等负有管理义务。所以王先生,你们家中泡水主要是因为楼上的住户家中的水管破裂所致。这个是属于业主自有部分损坏,这个不在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所以物业公司在知道了你们家中的情况之后,也及时与楼上的住户取得了联系,并且帮助沟通处理,他们已经尽到了物业的服务义务。”陈蕾说,“我们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其示明了小区共有部分与业主专有部分相对应的责任主体,业主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之后,矛盾自然得到了化解。”
通过普法宣传,业主王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在近期补交物业费,对于楼上业主给王先生造成的损害,物业公司将积极配合依法索赔。
当事人王先生说:“保洁要把小区里面的绿化维护好了,保安要经常巡查。我相信只要物业公司把服务做好了,我们广大业主还是愿意主动缴纳物业费的。”
物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业主与物业双方往往各执己见,难以调解。为有效整合各方解纷力量,加大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力度,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6月7号下午,全市首家“物业融合法庭”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揭牌成立。“融合法庭”不但可以普法答疑、调解指导,还可以接单解纷。当基层组织或群众遇到需要法官指导的矛盾纠纷等事项时,可通过“融合法庭”进行远程法治“点单”。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景永梅说:“群众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或者‘泰州高港法院’公众号上‘诉事速办留言板’小程序,申请融合法庭进行调解后,法院工作人员将按照自愿、合法、就近原则,首先审查纠纷是否属于依法可以调解的范畴,并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并且将按照纠纷的类型,就近将案件分流至基层融合法庭进行调解。
“物业融合法庭”进一步拓宽了法官接收群众需求渠道,实现普法答疑、调解指导和诉前解纷不打烊,打通了基层治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尽管凤凰街道的“物业融合法庭”成立不到一个月,但是在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纠纷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已累计开展普法宣传3次,化解诉前矛盾纠纷近20起。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谭毅说:“我们将在全区各镇街以及各社区、村区设立融合法庭,同时打造五个专业融合法庭,即物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金融以及婚姻家庭融合法庭,到年底实现融合法庭全覆盖。”
记者:严宇旸
编辑:今昔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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