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泰兴市启动住宅房屋“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近日,泰兴市出台文件,启动泰兴城区鼓楼南路春园区域“以旧换新”房屋置换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有机更新,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据了解,泰兴市鼓楼南路春园建于1994年,为砖混结构,共12栋楼220户。此次“以旧换新”房屋置换采取自愿原则,且仅限住宅房屋,鼓励区域内住宅房屋产权人以自有产权房屋置换泰兴城区商品房屋。被置换房屋价值、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均依据现有政策,并按规范程序计算产生。被置换房屋对应的附属物,包括汽车产权车位、汽车车库、自行车库、储藏室、车棚、阁楼等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计算总价值。“以旧换新”的置换房源由泰兴市城投集团提供,位于泰兴城区的10个小区,置换价格采用评估方式确定。置换房屋总价按照单户、整单元、整栋三类实行差别化优惠。
泰兴市住建局住房和建筑业发展科科长钱俊杰介绍:“‘以旧换新’优惠力度较大,单户个人置换房价优惠幅度为12%,整单元置换优惠幅度16%,整栋组团置换优惠幅度20%,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根据文件规定,拟参加置换的房屋须具有合法产权;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持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凭证视为符合条件,应于签订置换协议之前办理不动产登记。这次“以旧换新”房屋置换试点工作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以旧换新”成功的,保留一次在被置换房屋施教区的入学资格。
记者:周伟 蔡鸿儒(泰兴台)
编辑:曹佳蓉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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