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事关出租车司机
据市交通运输局消息,为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巡网融合、有序发展,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有关规定,即日起,我市调整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相关工作。
此次调整涉及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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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两个事项合并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有关规定;
二是统一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个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是统一从业资格和证件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自愿、考试免费,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同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证,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从业人员,可申请参加区域科目考试,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可增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来源:泰州交通
编辑:曹佳蓉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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