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 “失驾”再驾!泰州严查!
有过≠有
驾驶证一旦被注销、吊销或暂扣
在未重新获得前
是不能开车的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存侥幸
铤而走险开车上路
案例警示
5月25日,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民警依托泰州西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10时04分,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苏K94***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徐某出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徐某神情慌张,称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民警依法对徐某作出处罚。
5月以来,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依托平台预警信息发现:苏B81***小型轿车车主刘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车辆多次通过靖江南收费站。
发现该情况后,民警主动出击,在该车可能通过的时段蹲守。5月18日6时许,民警成功将该车查获。经核查,刘某的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
民警依法对刘某作出处罚。
5月6日,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依托溱湖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14时30分,民警对车牌号为苏M1K***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处罚。
4月24日16时36分,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靖江大队民警接到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苏F36***的小型轿车车主涉嫌无证驾驶,车辆即将通过人民路江平路路口。民警迅速行动,将该车成功拦截。经查,朱某在2016年曾因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吊销驾驶证,后来其一直未参加学习,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民警依法对朱某作出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失驾”是指:
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人员虽被取消了驾驶资格
但驾驶技能还在
有的失驾人员因不习惯不能开车的日子
认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
偷偷开车上路行驶应该没有大碍
实则这类人潜藏的危害是巨大的
失驾人员驾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后续经济赔偿难度加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泰州交警
编辑:曹佳蓉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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