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开始年审,涉及这些用人单位……
刚刚
泰州残联
发布通告
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工作已经开始了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
用人单位请注意啦
一、年审对象
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以下简称“市区”)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年审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入界面或者直接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进行自助申报,网址为: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1.用人单位如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注册后登陆申报系统。首先需在“单位信息维护管理”模块完善企业信息,其中主管部门和行政区域选项全部选“市本级”,然后在“残疾人安置管理”模块,点击“添加残疾人”按钮,完善人员信息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用工信息、上传相关用工合同等扫描件,系统通过联网数据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进行认证,如无异议则根据系统提示“保存”“下一步”即可,待所有残疾人员全部安置登记完成后,点击“年审认证”即完成。
2.如果系统无法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或出现红色字体“X”等有异议的,则需自行到各对应单位网上查询或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后上传系统。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可在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或泰州市残联网站文件下载区查看。
(二)窗口办理
窗口申报实行预约办理方式,如用人单位确需窗口申报,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所属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确定时间。
网报补充资料或窗口办理需提供资料要求:
1.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或复印件,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残疾人证件信息时需提供书面证明(残疾证断档换证的需请发证单位证明其有效期;残疾军人证如系统无法自动校验须自行去退役军人事务局查证)。
3.残疾职工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2023年度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单(参保人员)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残疾职工上年度在工作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截图或医保中心盖章证明)。
5.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原件1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明细记录,含2023年实际发放工资所有月份)。
6.残疾职工的在职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有效期跨度包含2023年度的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如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残疾人用工协议(原件或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协商认定残疾人归属协议。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2023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可申请当年度安置残疾人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情况,已办结的,待年审数据发送至税务机关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核定书。
五、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地 区:市本级
单位名称:泰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393916、86393915
地 区:靖江市
单位名称:靖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80502312
地 区:泰兴市
单位名称: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80735512、87580085
地 区:兴化市
单位名称:兴化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83248116
地 区:姜堰区
单位名称:姜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80770852
来源:泰州日报
编辑:钱宇璇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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