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泰州: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 切实保护母亲河蓝天碧水
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整整一周年。这部条例是《长江保护法》实施后首部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配套法规,一年来,在推进条例实施过程中,泰州市锚定船舶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完善“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机制,推动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位于靖江的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码头企业,每年靠泊海轮550多艘次,装卸货物3800万吨。记者采访时发现,几乎每艘船在靠岸之前,都会用一根粗粗的电缆与岸上的配电箱相连,这就是近年来港口码头大力推进的岸电系统。尤其是《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之后,扬子江港务投入500多万元,对码头岸电系统改造升级,能满足所有内贸船舶的岸电使用需求。改造后,扬子江港务的海轮岸电使用率由40%提升至95%以上。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经理徐建平说:“等船靠港以后,能第一时间连接上岸电,然后保证船舶先接电后作业这项措施能严格落实好。主要还是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降低船舶靠港期间对我们环境的一些污染。”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泰州海事部门积极推进到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落实内河船舶“先接岸电,后作业”制度,加强对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速泰州沿江码头企业和船舶岸电智能化普及力度,联合交通、电力等部门加强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合作,组织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监督检查786艘次,更加注重前段控污,减少在港船舶尾气的排放。
泰州海事局还根据条例要求,升级成立了“124”工作专班,推动完善长江泰州段船舶污染治理“一零两全四免费”,也就是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四免费”是指内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免费接收,免费提供水上交通、免费锚泊等。
靖江万船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裴旺旺说:“船员通过网上申请或者电话预约,我们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接送船员、接收污染物,目前我们辖区能做到百分之百全接收。”
长江锚泊区船员潘帮明说:“一个电话就来了,现在确实很方便。对我们船员的服务态度也很好,垃圾污水都是不收费的,全部是免费的。”
《条例》运行一年来,长江泰州段开通免费水上交通航班500多艘次,服务船员4600多人,免费接收船舶污染物25.6万单,其中船舶垃圾接收591吨,生活污水接收3.3万立方米,居全省首位。
泰州海事局危管防污处三级主办孙蒙表示:“我们海事部门将以《条例》贯彻为指引,持续盯紧长江船舶污染防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守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记者:严伟 董书林(见习)
编辑:赵采薇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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