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泰州市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月23日上午,泰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动员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霞指出,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以更高站位认识文物普查工作。要把准具体要求、落实具体举措,应保尽保、应查尽查、应细尽细,严把制度关、质量关、序时关,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
会议审议了《泰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泰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据了解,本次文物普查范围涵盖泰州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记者:宋兆政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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