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泰州市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泰州市近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就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检查方式、检查行为、检查的监督与保障等五个方面明确15条举措,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实施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渡执法等问题,《实施方案》从编制、管理、实施三个层面着手,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公布,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同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严禁借行政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柴锡陵介绍:“通过细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事项清单、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让检查行为更加透明、公开、公正,执法更规范,更好地服务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指出,要改进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实施“预告式”行政检查,即除规定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前,应将所涉行政检查清单、检查时间等内容进行“预告”,预告期限一般不少于15天,预告期届满方可检查。同时,明确推行“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包括同一类型检查对象的相近检查事项联合检查、“互联网+监管”系统下的联合检查等多种情形。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处处长丁帅说:“计划创新实施‘开卷检查、分段诊疗’执法监管试点,推行‘预告式’检查,并针对不同的违法倾向和违法阶段,充分运用合规指导、信用承诺、失信惩戒、柔性执法等梯次监管工具,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施方案》指出,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一案一卡”制度,方便当事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渠道畅通,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处理等作用,各部门积极受理和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线索。
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小明说:“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等15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别针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等方面强化推进和监督力度,深入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机制,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抓好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两个关键,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全市打造‘成色更足、口碑更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吴晓燕 徐晨瞳(见习)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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