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月1日起!泰州中心城区这一功能区正式划定!
《泰州市中心城区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将于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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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
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根据《规定》,此次划分的市中心城区包括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所属全部街道以及苏陈镇、白马镇、野徐镇、永安洲镇的行政区域范围。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类、2类、3类、4类四种类型。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22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38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29个;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本次划分涉及129条道路、10条内河航道和3条铁路干线。其中,道路、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具体来看各环境噪声限值,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其中,“昼间”是指6点至22点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
此外,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可以局部或者全部执行2类要求;集镇执行2类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要求;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要求。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赵采薇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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