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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全国农村改革典型案例!泰州+1!

来源: 编辑:刘燕 2024-01-03 15:11:57 查看数:0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24个全国农村改革典型案例,我省4个案例入选,并列全国第一。

这四个案例分别为南京市六合区创新组织模式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县域样板、泰州市姜堰区着力构建家庭农场发展“三四四”支撑体系、盐城市亭湖区创新“小田变大田”改革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有效路径和常州市武进区试点水稻收入保险让种稻农民稳增收。

南京市六合区按照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探索形成“1个核心成员+N个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X项功能布局”的“1+N+X”组织模式,通过服务组织“多元发展”、服务主体“多方联动”、服务能力“多链融合”,推进从耕作、播种、育秧、植保,到收割、烘干、存储、销售等全流程服务,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效能加快显现。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96.65%,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2.54%以上,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力持续增强。

泰州市姜堰区聚焦家庭农场转型升级与集群发展,全方位开展试点探索,构建形成家庭农场发展“三四四”支撑体系。该区紧扣主体职业化、技术集成化、管理规范化“三化目标”,探索家庭农场全周期培育模式,累计培养乡村振兴技艺师773人。推进技绿融合模式创新,促进粮食生产节本提质增效、减药减肥不减产,亩均增收200元以上。建立一整套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流程,培育各级示范家庭农场362家。创新土地流转准入监管和家庭农场综合评价管理、家庭农场保险保障和家庭农场主养老补助“四项制度”,全面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连续两年发放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0万。创设区域性产销联合体、镇域综合服务联盟、区级家庭农场联盟运营服务中心和家庭农场集聚区“四大载体”,搭建家庭农场与各类主体联合与合作的平台。

盐城市亭湖区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尊重农民意愿和保障农户承包权益为前提,积极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通过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改革过程中,该区注重发挥村集体主导作用,讲实讲透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政策,科学划定“自种区”“流转区”“预留区”,让愿意继续种田的农民在靠家、靠路、靠河位置选择整块田种植,形成相对集中的“自种区”;不愿继续种田的农民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进行流转形成“流转区”,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租经营;对有返乡种田需求的农户,安排一定面积的保障田块作为“预留区”,短期租给大户或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确保种地“随进随出”。通过改革,全区66196户农户的36.22万亩承包地,由原先的19.75万块合并成4.08万块,新增高产田4.2万亩以上,进一步丰富了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农业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

常州市武进区以“稳定粮食生产、提升农民收入”为目标,在全国率先开展水稻收入保险改革试点,相关做法被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吸收。该区经历了制度创新、点上突破、深化完善、广泛实践等多个阶段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水稻收入保险改革试验,进一步丰富了农村金融产品,农户收入获得了更好保障,稳定了粮食生产。2016年至2020年,投保面积3.783万亩,投保金额5265.69万元,理赔1.987万亩,赔偿金额165.19万元。2020年,水稻收入保险试点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政策措施被推广至全省产粮大县。此后,该区水稻收入保险执行政策实行与全省同步调整、同步优化。

2012年以来,我省把全国和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打造成农村改革“先锋队”“试验田”,先后开展48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和114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效,10项改革试验成果入选原农业部2018年发布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成果转化清单,苏州市乡村建设规划经验、常州市武进区水稻收入保险试点、盐城市亭湖区“小田变大田”改革试验做法先后被中央一号文件吸收,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苏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常州市武进区“三块地”改革等为国家法律修订、政策文件出台提供了实践基础,东海县农村产权交易所模式、张家港市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等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一批经验做法已在全省推广。此次入选的4个农村改革案例也全部来自于我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实践探索。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刘燕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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