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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物|金秋桦:“小案”不小办 守护“大民生”

来源: 编辑:刘燕 2023-12-20 20:04:00 查看数:0

能动履职、精准监督,守望正义、一心为民。这是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的真实写照。她以一件件监督案件的成功办理,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温度。近日,金秋桦获评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金秋桦开始了一天的紧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后,火速奔赴出租房整治调查现场。面对当事人拒绝报告财产并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她与同事从“二房东”合同着手,发现虚假诉讼疑点,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周婷说:“金主任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办事高效细心,通过层层抽丝剥茧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并在检察监督中维护人民利益,为当事人减轻损失,解决生活困难。她的工作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金秋桦工作严谨认真,是出了名的先锋标兵,务实敬业的她总是勇挑重担,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市民时某向高港区检察院提出代偿债务再审要求的监督申请,这一案件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面对这个“烫手山芋”,金秋桦主动担当,承办了案件。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说:“距离当初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和住址都发生了数次变更,而且当事人知道我们调查案件后,拒不配合。后来,我们还是通过公安机关的帮忙,才联系上其中的假债主,然后再通过他找到真债主的原工作单位,最终确定了真债主的工作单位之后,才去核实了相关的案件事实。”

多地奔波收集证据,抽丝剥茧查清案情。那段时间,金秋桦全身心地扑在案件上,加班成了家常便饭,正是她的坚持执着、认真负责,真相终于浮出水面。金秋桦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经一审判决撤销原判,时某的合法利益终于得到了维护。

市民时某说:“金秋桦主任在接到我们的申诉材料之后,立即组织人员外出搜集资料。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酷暑,都参与案件的整理工作,保障了我们的权益,避免了我的经济损失。”

以“小案件”守护“大民生”是金秋桦的从检初心。17年来,她先后在公诉、批捕、控申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工作,认真办理各类案件1000多件,立志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金秋桦表示:“作为一名党员以及一名人民检察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记者:吴晓燕 翟旭阳

编辑:刘燕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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