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没有驾驶证还坚持上路,泰州这3人被查!
众所周知
没考上驾驶证就不可以驾驶机动车
但若是已取得驾驶证
后因为交通违法、犯罪等原因
驾驶证被“扣留”或“吊销”
那还可以驾车上路吗?
答案是
“绝对不行”
如果强行驾车上路的话
那就是“失驾”!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12月5日14时44分,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在溱湖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苏B0L***的小型轿车存在异常。民警立即对该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为吊销状态。经查,徐某2021年因醉驾被交警查获,驾驶证因此被吊销。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15时35分,一辆车牌为苏A6W***的小型轿车经过服务区卡口时车辆存在异常。民警立即对该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顾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查,顾某2020年因醉驾被交警查获,驾驶证因此被吊销。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没有驾驶证还坚持上路
是绝对不允许的
但不乏有人动一些“歪心思”
12月6日,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依托泰州东收费站进行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18时36分,民警查获一起小型普通客车豫F55***驾驶人郭某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经查,郭某于2018年6月12日取得驾驶证,准驾车型为D,变造的驾驶证是王某的。因王某准驾车型为B2D,郭某便将王某驾驶证照片更换为自己的照片。
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泰州交警
编辑:曹佳蓉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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