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集中抓捕!6起行为被曝光……
为提高文明养犬意识
规范养犬行为净化市容环境
自10月18日起
泰兴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了新一轮的
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泰兴市共登记犬只数5355只,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5681份,收容犬只209只,查处违规养犬案件12起,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658起。
泰兴警方决定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
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姓名:吴**
查获日期:2023.11.8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泰兴市分界镇湖头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丁**
查获日期:2023.11.8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查获地点:泰兴市分界镇湖头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王**
抓获日期:2023.10.25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泰兴市分界镇张竹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陆**
抓获日期:2023.10.31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泰兴市分界镇七贤村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辛**
抓获日期:2023.10.18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姓名:张*
抓获日期:2023.11.2
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
抓获地点: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
处罚结果:罚款伍拾元,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提醒
广大养犬市民要依法养犬,文明遛犬,携犬出户时一定要用狗绳牵在手上。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畜牧类犬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行为人10天内妥善处置,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不文明养犬行为:
(1)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2)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3)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4)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牵好“文明绳”
养犬不“掉链”
如发现无主犬、流浪犬
或不文明养犬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
来源:智慧泰兴
编辑:今昔
责编:周静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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