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今起,抽查!
近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
为准确、及时地监测和
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国家统计局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国家统计局网站截图
一、调查范围:
被抽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
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
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但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
调查标准时点是2023年11月1日零时。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30日。
五、调查方式:
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编辑:周慧敏
责编:周静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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