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勿“恃弱横行”!
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究竟有多危险?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10月9日6时30分,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姜堰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溱湖大道榕景花园路口时,面对东西方向红色信号灯,在停止线上稍作停顿后快速驶入路口。此时,李某驾车由南向北正常直行,毫无防备下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姜堰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此次事故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闯红灯造成,且头盔戴而未系,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李某无责任。
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勿“恃弱横行”!
真正的马路杀手
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
走非机动车道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识盲区,避盲区
遇大型车辆时,需注意观察,与转弯的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与大型车辆并肩同行或试图超车。特别警惕大车右转时,由于内轮差(前后轮转弯半径不同)而出现的一处弯月形状的“盲区”。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车尾及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反光标识。
泰州交警提醒
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大家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泰州交警
编辑:钱宇璇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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