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泰州中院:以破产审判“小切口”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发展”
“近日,泰州市‘骏马奖’评选结果出炉,泰州中院联合泰兴法院申报的‘出售式重整 协同化挽救 探索破产企业重获新生’项目获评‘骏马奖’,有力推动资产11.4亿元的危化企业实现了破产清算转重整,招募投资人引入资金百亿元,依法保障180多位债权人及近200名职工利益。”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介绍道。
9月27日上午,泰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8-2022)》,同时公布泰州法院十大破产清算案例暨十大重整、和解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泰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在全市法院开展抓重整、执转破、清积案专项行动,对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将大量生产要素从“僵尸企业”的泥潭中解放出来,转而投入到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中去,为泰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在讲话中,陈卫兵副院长通报了近五年泰州法院破产审判态势和工作成果。自2018年以来,泰州两级法院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不断展现新作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共受理破产案件1376件,审结1242件;审结的破产案件申报债权共723.4678亿元清偿金融债权额43.9336亿元,核销金融债权172.5646亿元,处置房产面积542.7986万平方米,处置土地13895亩,安置职工23167人,增加税收9.4157亿元,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处置破产财产364宗,总成交价65.2473亿元。
泰州法院通过审理破产案件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服务金融改革的审判思维,充分展现了泰州法院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注重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
会上,泰州中院金融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吴翔对发布的十大破产清算案例暨十大重整、和解案例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泰州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如何服务经济改革与管理、为推动破产审判现代化有哪些创新做法等问题。
来源:江苏经济网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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