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
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15日发布公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
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政策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来源:新华社
编辑:周慧敏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 出行|明天13:00,这里限制通行!2023-09-15
- 速看|2557万元!江苏史上最大弃奖!2023-09-15
- 重磅|感受“泰州温度”!2023泰州半程马拉松……2023-09-15
- 聚焦|江苏警方连夜通报2023-09-15
- 关注|10月1日起!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3-09-15
- 出行|姜堰连发2条通告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