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事关江苏助学贷款!最高额度1.6万元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入学和就业压力,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印发的《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并就做好2023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各高校在新生入学缴费通知上要区分对待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允许其先入学,待助学贷款发放后再交学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23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未申请延期同时又忘记还款的,逾期贷款将如实报送征信信息。
全省2022年秋季学期获得高中、中职三年级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已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其他首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密切关注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各高校要将预申请信息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为提升贷后管理工作实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校地”联动,在预申请、贷款办理、回执录入、毕业确认、学籍变更、诚信教育、防诈骗教育、还款通知和逾期提示等各个工作环节中,密切协同配合,实现助学贷款良性发展。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定期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及时实施还款救助措施,切实减轻其经济压力。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高校参照执行。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陆楚媛
责编:赵倩倩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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