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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招140名!5月24日开始报名

来源: 编辑:余盈 2023-05-19 09:25:54 查看数:0

为进一步加强海陵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海陵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1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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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能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连续聘用满2年(截至2023年5月26日),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报考医疗专业岗位须取得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面向海陵区基层医疗单位在聘编外人员”指与海陵区基层医疗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26日仍在聘用期内的编外人员。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点击查看详情公告。

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9:3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1: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笔试

笔试由区卫健委组织。卷面满分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5972(区卫健委)

监督电话:0523-86210506(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339350(区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zhl.gov.cn/)


来源:微海陵

编辑:余盈

责编:周静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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