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检查 查获3起非法捕捞
随着天气转暖,鱼类进入产卵繁殖期,渔民们也进入繁忙的捕捞季。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天然水域良好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昨天,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对辖区水域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此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以打击非法捕捞和排查隐患为重点。19日下午,执法人员在新通扬运河、引江河水域巡查时发现多数渔民作业时,没有自觉穿救生衣的习惯。
当执法人员巡查到新通扬运河森北大桥段时,发现一对屡教不改的夫妇又在非法捕捞,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男子不仅不听劝阻,且情绪激动。记者现场了解到,这对夫妇是姜堰淤溪人,由于之前一直忙于煤炭生意,家里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未年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收缴了渔具,夫妇俩也承诺以后不再捕捞。
与丝网捕捞相比,电捕鱼更让人深恶痛绝,19日晚10点15分左右,执法人员巡查到卤汀河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段时,发现一艘小船形迹可疑,当执法船靠近时,捕捞船上的两人跳船上岸,仓皇逃窜。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是一艘专业的捕捞船,不仅装修考究,且装备齐全。经过清点,发现船上共有电瓶13个、电捞海、逆变器、增氧泵各1个,非法捕捞鲤鱼、鳜鱼等渔获物约20斤,红嘴水鸡两只。执法人员对船只和电捕套具进行了暂扣,鱼和水鸡作放生处理。
从19日下午2点到20日凌晨1点多,渔政部门共查获3起非法捕捞行为。接下来,渔政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频次,以开展夜间执法、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自然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记者:尹友荣
编辑:周慧敏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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